问题内容
请问老师: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能否给我举个例子呢?
老师回复
您好!
举例说明:
甲根据买卖合同向乙出售100台电视,但忘带产品说明书,乙拒绝受领,甲派人回厂取说明书,将电视机放于乙附近旅馆,后泥石流灭失电视机,由乙承担责任,因为未带使用说明书,不构成乙拒绝收货的权利。
问题内容
老师,请问驰名商标一定是注册商标吗?
老师回复
您好!
并不是只有注册商标才可以请求认定为驰名商标,未注册商标也可以请求认定为驰名商标.所以说驰名商标不一定就是注册商标.
但是注册的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大于未注册的驰名商标。根据我国《商标法》第13条的规定,我国法律对于已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给予跨类保护;对未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仅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种类中给予保护,其保护范围与已在我国注册的普通商标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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